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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石能源的矿产禀赋使我们现在的能源消费以煤为主,将近70%的能源消费依靠煤,这样的能源结构会给我国带来很大的压力,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所以我们必须下很大的决心改变现在的能源结构。”在9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德铭介绍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有关情况。
陈德铭说,经过多年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我国的能源消耗中将近占8%。这次制定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最重要的就是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在整个中国能源消费中所占的比例,在2010年达到10%,到2020年要达到15%左右。
陈德铭说,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上将主要采取这样几个措施:第一,在政策上加以积极引导,包括价格政策。政府鼓励使用风能和太阳能,把这部分更高的费用摊到电价上,这样就是费用分摊机制。第二,采取财政和税收的优惠政策,包括建立专项基金给予补助,也包括减免税收。第三,培育市场。比如要逐步要求建筑商、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在房地产开发中安装一些利用太阳能的构件等等,要求现在生产销售化石能源的石油、天然气、煤炭和电力的中央企业、地方的大型企业,承担一定的义务,拿出足够的资金发展可再生能源。第四,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的能力建设,主要是指对这个方面的科研投入、教育投入以及人才的培养。
同时,政府要求大型企业积极参加可再生能源开发,《规划》里明确规定,发电装机容量达500万千瓦以上的企业,到2020年,经营的总的发电功率里面必须有8%以上是可再生能源。对可再生能源的补贴,也不问企业所有制,完全实行公平对待。政府还将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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