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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山西省紧紧抓住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管控200家高能耗企业、建设重点节能工程等关键环节,打出“组合拳”,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并取得显著成效。
淘汰落后产能是推进节能降耗的一项重要举措。山西省研究制定了钢铁、焦化、电力、水泥、电石及铁合金6个高耗能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并协调各市、各部门采取措施,扎实推进。今年上半年,山西省基本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电石、铁合金行业完成了全年目标,焦化行业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通过淘汰六大行业落后产能,完成节能量103.8万吨标煤。
在做好能耗减量的同时,山西省突出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能耗超过10万吨标准煤的200家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管好能耗存量。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山西省重点耗能行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实现不同程度下降,200家重点企业实现节能量133.5万吨标准煤,太钢等24户企业节能量均超过万吨标准煤。
山西省根据自身能耗状况和节能潜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节能改造,全力推进节能重点工程。2006年下半年及2007年上半年,该省114项节能重点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可完成节能量62.4万吨标准煤。200家重点企业和重点节能工程之外的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挖掘节能潜力,今年上半年可实现节能量20万吨标准煤。
与此同时,山西省还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的制度建设、管理和宣传,创新节能机制,为节能减排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山西省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淘汰落后产能、节能改造、技术进步、产品结构升级、加强管理等多方面的努力,2007年上半年山西省工业完成节能量320万吨标准煤,占全年节能目标的44.4%,为完成全年节能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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