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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华电贵港电厂一期工程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环保验收。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环境检测总站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局、自治区环境检测总站、贵港市环保局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在实地查看了贵港电厂一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听取了一期工程环保执行情况报告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该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后,一致认为,该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据悉,华电贵港电厂一期工程在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1#机是我区第一台环保设施与主机同时投入使用的机组。两台机组中,每台机组配套2台四电场高效静电险尘器;采用2套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采用210米高烟囱,安装了GGH和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在输煤系统、灰库、石灰石等处设置了除尘设施,有效减少了二氧化硫的排放。工程产生的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工程产生的灰渣和脱硫石膏94.6%综合利用,其余运至灰场贮存,对各噪声源采取了低声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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