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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常州市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工作,加强环保和金融部门的合作与联动,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和经济制约,经常州市环保局、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协商一致,从今年8月起,把常州市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简称“企业征信系统”)。为此,8月8日常州市环保局和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签署了《常州市企业环保信息共享协议》。
协议明确:常州市环保局每季度向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提供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名单;获得“环境友好企业”等环保荣誉称号的企业名单;未批先建或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名单;挂牌督办、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停产治理、责令关停的企业名单;拒缴排污费或恶意拖欠排污费的企业名单;因环境违法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等企业环保信息。
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确保企业环保信息在各金融机构共享渠道的畅通,对市环保局提供的企业环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到企业征信系统,同时及时通报给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录入企业征信系统,及时共享企业环保信息。
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实行最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强对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环保设施验收未通过的新、扩、改建项目,不给予贷款,也不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在企业环境行为等级评定中被评为“绿色”的企业,市环保局将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对于评价结果为“红色”和“黑色”的企业,禁止发放除更新改造治污设施外的任何新增贷款,对“黑色”等级企业,要在确保信贷资产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收回存量贷款。
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落实专人归档管理企业环保信息,对获知的企业环保信息保密;市环保局要认真核实企业环保异议信息,经审核确需变更的,及时将变更信息告知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负责。
为保证上述工作有效开展,常州市环保局与人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建立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联络员,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沟通交流企业环保信息和银行信贷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环保政策法规培训和咨询,提高金融机构对环保政策的认知程度和信贷风险的防范能力。(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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