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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是太阳能应用的重点示范城市,光伏应用技术行业的发展也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目前,深圳专门从事太阳能光伏相关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企业约有50多家,光电产品年产值约20亿元,出口创汇超过2亿美元。全世界72%的太阳能光伏小产品生产厂家集中在广东地区,其中又以深圳最为密集,涌现出了一批以阳能科技为代表的优秀太阳能产品制造企业。
深圳太阳能光伏产业的蓬勃发展得益于深圳政府的态度。深圳政府的一贯态度也是比较积极,富于进取的。
早在03年,深圳市政府就出台了《深圳市推动节约能源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节能公益性基金”大力支持太阳能的生产和应用。
去年7月1日,全国首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率先在深圳颁布实施。此外,《推动节能工作实施方案》、《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清洁生产实施意见》等节能减排性的指导性法规也相继出台。
当国家提出节能减排的战略任务的时候,深圳政府再次积极响应。全市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市长许宗衡提出要把仅为全国平均水平一半的单位GDP能耗在05年的基础上削减20%。“深圳作为改革开发的窗口,我们用二十几年的时间,浓缩地走完了工业化的发展道路。而我们的节能减排,也必须是用一种浓缩的方式,通过发展路径的选择,完成西方国家用七八十年时间完成的任务。”而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发展新能源的推广应用,是又快又好地完成这样战略任务的必由之路。
在 “深圳市节能减排高峰论坛”上,中外各路专家学者纷纷为深圳的节能减排献计献策,也明确指出深圳政府应大力支持深圳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发展。
作为太阳能充电器行业的旗帜企业,深圳阳能科技在近两年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革命,让更多的人认识了太阳能产品,使用上了太阳能产品。正当各方对市场前景普遍看好,整个行业呈现出过热发展的时候,阳能科技的董事长许玉提,却开始了对整个产业的冷思考。立足行业发展的趋势,根据大量的市场调研和宏观政策的认真研究,许玉提发表了《致太阳能充电器行业同仁书》,在文中直言,“发展新能源,政府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的确,政府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也出台了许多有利于太阳能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但政府做的还不够,太阳能产业的更大发展要求政府有更大的作为。
太阳能应用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投资和技术成本都相对较高,研发风险和市场风险都较大,这些因素制约着太阳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扩张,规模效应难以形成。整个行业十分需要政府各方面的更多配合与支持,包括在招商引资项目上的政策倾斜、各种税收优惠措施的出台,金融信贷方面的贴息优惠等。从政府政府层面加大对太阳能产业的扶持力度,才能加快产业的成熟发展,构建起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经济环境。
其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势在必行。
《可再生能源法》第四条中明确表明了政府对太阳能产业的宏观导向:“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宏观政策影响下,国内太阳能企业不断涌现,许多有实力的大公司也纷纷有意向太阳能产业进军。毫无疑问,前景看好,符合国家发展策略的朝阳产业,在发展之初总是聚集着大量关注的目光,引发投资的热潮。眼下太阳能产业正是处在这样的阶段。
但就目前的情况看,目前国内真正有实力的太阳能企业并不多,除了无锡尚德和山东皇明这些太阳能光热应用大企业以及阳能科技等光伏应用企业外,整个行业的总体企业素质令人担忧。相当一部分企业并没有相关的技术积累,只是看到太阳能产业有利可图,就匆忙筹集资本进入该行业。这些企业的存在,十分不利于我国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低质产品大量的充斥市场,也直接影响了公众对太阳能产品的信心。制定太阳能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是大势所趋。政府应迅速制定起一套科学严格的产品检测保证,确保太阳能产品的质量与服务,建立符合该行业实际的准入制度,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企业,集中力度扶持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维持健康的行业竞争。阳能科技董事长许玉提多次表明了他的态度,“我们并不害怕竞争,强势的竞争对手越多,蛋糕就做得越大,市场也更蓬勃兴旺,行业的发展前景越广阔。我们排斥的是那些短视的、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小企业进入扰乱市场。”
再者,太阳能产品的推广需要政府的大力提倡。
随着节能减排运动在全国大范围的开展,公众对太阳能等新能源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但总体意识仍相对薄弱,而且,要把公众的认识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力,还需要靠政府进行宣传、推广、鼓励和引导广大消费者使用包括太阳能电池在内的各种新能源产品。信息部产业等政府职能部门应该大力提倡和鼓励,在各种日常消费品中普及应用太阳能充电产品。当环保消费、节能消费等科学消费观在政府的号召和提倡下成为一种公共意识,形成有利于太阳能产业发展消费环境,太阳能充电产品才能为更多的消费者所接受。
最后,政府应该为太阳能产品的使用做出表率。政府消费一方面是重要的消费力,另一方面,政府的购买行为又常常起着巨大的示范性作用。
在节能减排的大趋势下,政府自身应作为应用推广太阳能的先驱。在政府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对于符合太阳能使用条件的,应该强制应用太阳能设施、设备;在政府采购等政府行为中,要设立专项配额,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太阳能产品;对于政府工作人员,公务员更应该提倡与建议首先使用和积极使用太阳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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