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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11日向记者表示,我国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已经在运行,但是还需要在运行过程中进一步改善。他还表示,何时对油价进行调整将取决于国际市场的变化。
马凯向记者证实,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就是日前盛传的“原油加成本”定价法。具体是指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炼油企业一定利润而产生的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
此前还有媒体称,为了更合理地与国际油价接轨,新方案将国际原油价格设置成几个价格浮动区间,以50美元作为中间界限,即市场可承受范围内,实现与国际市场三大原油价格的联动。
不过,发改委至今未对这一方案作过公开的表述或公布相关文件,社会对这一方案也并不了解。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九江民生集团董事长王翔提议,国家发改委应尽快出台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使国内油价既能适时反映国际油价变化,又能反映价值,拉动需求,反映供求关系,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我国原油价格和国际原油价格尽管有差距,但差距不算很大。他透露,2006年,成品油定价机制实际上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只是没有向社会公布。他认为,在目前中国油价还没有和国际接轨的情况下,这个机制暂时没有必要公布。至于何时公布,毕井泉说:“现在没有时间表”。
据了解,最近一次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是,国内汽、柴油价格与新加坡、鹿特丹和纽约三地市场价格挂钩,当三地市场价格平均涨跌幅超过一定程度,由发改委制定并公布零售中准价;具体零售价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规定浮动幅度内确定,浮动幅度为上下8%。
专家们认为,由于我国石油行业尚处于垄断状态,成品油的供应主渠道被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掌控,成品油定价市场化不可能一步到位。发改委必须从企业、社会两者的利益大局出发,在调价上谨慎稳妥地渐变,最终达到完全接轨。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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